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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华晟牧场有限公司生猪养殖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建设单位:舟山市定海华晟牧场有限公司
2018-04-1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舟山市定海华晟牧场有限公司生猪养殖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浙江省环保部门的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阶段需进行公告,接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问讯,采纳公众提出的环境保护合理意见和建议。为此,现将舟山市定海华晟牧场有限公司生猪养殖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措施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

舟山市定海华晟牧场有限公司生猪养殖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

2、项目内容

舟山市定海华晟牧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2月,地址位于定海区岑港街道坞坵社区,是一家专门从事生猪养殖的企业。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促进舟山市生猪生产,满足市场供应,缓解市民吃肉难问题,企业拟投资17279万元,建设集约化、现代化、数字化、生态化的美丽牧场,并申报农业部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目前,企业已就该项目于定海区发改局进行了备案,主要建设养殖房、饲料加工间、生产管理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54003.82平方米,总用地面积约74亩,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出栏近60000头生猪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保护目标具体见表1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正常工况下,全厂氨、硫化氢排放的小时浓度贡献值、日均浓度贡献值、年均浓度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在最大落地浓度点及敏感点处的预测值均小于相应的标准限值,故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氨、硫化氢的排放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能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生活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定海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海。废水不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因此不会对附近地表水造成不利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废水泄露时对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大,企业应切实做好对建设项目废水的集中收集处理工作,做好厂区内相关设施地面的硬化防渗工作,严防事故发生。正常工况下,因废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外排废水水质简单,不涉重金属及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物,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包括粪便、饲料残渣、病死猪、医疗废物、废水处理污泥、废包装袋及职工生活垃圾等。其中,病死猪、医疗废物等属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粪便、饲料残渣、污泥等一般废物外运至有机肥厂用于生产有机肥,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所产生的各类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堆放于专门的危险固废暂存场所及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并做到及时清运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在采取环评提出措施的基础上,各声源产生的噪声衰减至厂界的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级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见表2

2 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类别

项目

污染防治措施

预期效果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①实施雨污分流。②项目生产生活废水统一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定海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海。③做好猪舍、污水收集渠、废水处理池、集粪间、危废间等的防渗、防漏、防腐蚀措施。

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

废气

猪舍臭气

①加强猪舍排风,在通风风机外安装多层网膜电解臭氧喷雾除臭系统,臭气经抽风收集后引至该装置处理,尾气引至屋外排放。要求废气收集效率按95%设计,除臭效率按80%设计;污水站臭气不要求加盖收集。②科学合理配置日粮,改善日粮结构,提高饲料利用率,减少粪便及臭气的产生;③每天及时清理粪污,定期进行消毒,每天喷洒除臭剂,合理设置猪舍结构,控制饲养密度,加强厂区绿化。

NH3、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臭气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593-2005)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集粪间臭气、污水站臭气

在集粪间通风风机外安装多层网膜电解臭氧喷雾除臭系统,臭气经抽风收集后引至该装置处理,尾气引至屋外排放。要求废气收集效率按95%设计,除臭效率按80%设计;污水站臭气不要求加盖收集。

饲料加工粉尘

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

粉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及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

沼气燃烧废气

要求厌氧反应器产生的沼气经“脱硫净化”预处理后燃烧发电,要求脱硫效率按80%设计,燃烧废气引至15m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

经配套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要求净化效率不低于60%。

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

固废

危险废物

一般废物

①粪便、饲料残渣、污泥等一般废物收集后运至有机肥料厂用于生产有机肥,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②病死猪、医疗废物须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其转移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③建立规范化固废堆场,做好标识、防风、防雨、防渗漏等工作,按规范收集储存各类废物。

符合“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规定。

噪声

车间设备噪声

①在设备采购阶段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②采取减震、隔声措施切断噪声传播途径;③临厂界猪舍采用隔声窗,室内墙壁采用吸声材料;④合理布局设备位置;⑤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⑥加强进出厂区大型车辆的管理;⑦加强厂区绿化。

企业厂界噪声排放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级标准。

环境风险

①加强火灾风险防范;②设事故应急池,加强废水事故性排放防范;③加强沼气泄露安全防范;④加强瘟疫卫生预防;⑤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达到风险预防及控制要求。

五、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结论

舟山市定海华晟牧场有限公司生猪养殖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拟建于定海区岑港街道坞坵社区,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符合自然生态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负面清单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排放标准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同时,项目实施后能维持当地的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根据建设单位编制的公众参与说明材料,项目环评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及建议。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文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上述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项目建址周围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2、公众对于该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否认可;                3、公众就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张贴公告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联系方式发送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何意见和建议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方式,直接反馈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公示时间:2018419~201853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舟山市定海华晟牧场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舟山市定海区岑港街道坞坵社区                                 联系人:孙总     联系电话:13706807177

环评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49号浙江工商大学西校区2号实验楼7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1-88409602

审批部门:舟山市定海区环保局                   联系电话:0580-2822120

 

舟山市定海华晟牧场有限公司(盖章)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