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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西码头1000吨级码头及油库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富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西码头1000吨级码头及油库项目。 建设规模和内容:本工程将原500吨级码头拆除,新建1000吨级油品码头一座,设计通过能力为18.5万吨/年,吞吐量为16万吨/年,码头货种主要为船用馏分燃料油DMA、车用柴油(VI)、工业白油(II)100号、燃料油、轻质燃料油、粗芳烃和300导热油(以上货种闪点均>60℃),配套建设相应的装卸工艺、给排水、消防、供电、环保等设施。项目使用岸线长度90m,油库设储罐7台总储量6350m3(700m3燃料油罐3台、1250m3柴油罐3台、500m3柴油罐1台),设750m3消防水罐2个,以及消防泵房、质检楼、发油台、泵棚、门卫、事故污水收入池、初期雨水收入池、生活污水收集池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3591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评价范围内涉及的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见表1、表2。 表1 海域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注:西码头村和新码渔业村都隶属于西码头社区,外邵村和樟山村隶属于双庙社区。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动力影响评价 ①工程实施后,涨潮流经码头期间与桩基存在一定的交角,形成一定范围的桩群效应,潮流流态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流态变化主要发生在码头平台北部区域,主要表现为工程后流速减小,流向较工程前未发生明显偏转;落急时,大范围海域落急流态包括大小和方向未发生明显变化,码头附近落急流态与工程前基本保持一致。总的来看,工程对周边海域的涨落潮流场影响有限。 ②受码头桩基建设产生了的阻水作用,流速减小区主要位于拟建码头靠泊平台、平台西北侧和平台东南两侧海域,减小幅度在0.01~0.097m/s范围内;项目附近海域流速减小幅度在0.001~0.027m/s范围内;流速增大区域位于固定栈桥中间区域和码头东侧区域,流速增大值在0.001~0.027m/s范围内。整体而言,项目的建设对周边海域流速影响不大。 2、冲淤影响评价 ①工程实施后,淤积区主要分布在码头区域附近,其中码头平台位置首年淤积量为0.1-0.15m,冲淤平衡后淤积量为0.3-0.5m;固定栈桥区域首年淤积量为0.1-0.23m,冲淤平衡后淤积量为0.4-0.8m;干览沿港船厂船坞前沿,首年淤积量为0.18-0.3m,冲淤平衡后淤积量为0.7-1.0m;1#系缆墩以北约600m范围,首年淤积量为0.05-0.15m,冲淤平衡后淤积量为0.1-0.5m;2#系缆墩以南约260m范围,首年淤积量为0.05-0.1m,冲淤平衡后淤积量为0.08-0.35m。工程后主要冲刷区位于新建码头200m以东的范围,该区域首年冲刷量为0.03-0.08m左右,冲淤平衡后冲刷量为0.05-0.3m。 ②工程实施对周边其他码头冲淤影响较小。 3、水环境影响评价 (1)施工期影响 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由后方陆域油库区现有的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委托舟山市定海区干览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清运;施工船舶含油废水经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接收上岸合理处置;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泥浆水及清管试压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在此基础上,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周围海域水质影响较小。 (2)营运期影响 本项目船舶产生的油污水经集船舶自带的油水分离器分离后,定期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接收上岸处置。船舶生活污水定期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接收上岸处置。油库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舟山市定海区干览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清运;含油废水以及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委托舟山市洁润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成后,其产生的所有污废水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不会影响近岸海域水环境。 4、海洋生态及渔业资源影响评价 根据估算,确定本项目海域施工过程造成的生态损失量如下:本项目码头工程桩基直接占压海域造成潮间带生物永久损失量约为0.216kg,造成底栖生物永久损失量约为0.037kg。桩基施工造成潮间带生物暂时性影响的一次性损失量为43.813kg,造成底栖生物暂时性影响的一次性损失量为5.487kg。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导致仔稚鱼总损失量合计约17890ind(折算为鱼苗为895尾)。 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预测,含油污水泄漏后,石油类在泄漏100d、1000d和3650d后,含油污水收集池破裂下游石油类最远超标距离分别为5.7m、13.1m、17.8m,由于场地区地下水迁移速度慢,泄漏后地下水污染超标局限在含油污水收集池周边局部区域,未超过油库区用地范围。 6、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预测,石油烃在模拟期内垂向迁移较为缓慢,随着时间推移污染物在最开始下渗时间约40d左右达到最大,且浓度远高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1第二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4500mg/kg。随着迁移时间增加,垂向深度内浓度越来越小,迁移期间浓度不能满足标准限值。因此,事故情况下含油废水收集池中石油烃对包气带土壤环境影响较大。企业应加强对废水收集池的日常维护和监测,避免出现废水渗漏污染土壤的事故。 7、其他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船舶尾气、船舶噪声、施工固废、营运期船舶废气、汽车尾气、油品装载油气废气、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生活垃圾、危险固废等经合理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8、环境风险 本工程主要环境风险为船舶溢油及储罐油品泄漏事故风险。溢油事故模拟预测结果表明,事故发生后,如果不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会对工程周边海域海洋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此外,工程造成的油气废气泄漏进入大气,也将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在高度重视水上污染事故的防范和应急体系的建设,提高溢油风险防范意识,根据区域事故应急的需要增配一定量的应急设备设施,并通过开展专业的培训、应急演练,提高水上污染事故的应急能力的前提下,本工程产生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工程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本工程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一览表详见表3。 表3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浙江富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西码头1000吨级码头及油库项目位于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西码头中心渔港内,本项目作为油品码头主要服务于西码头中心渔港内船舶的油料补给。 项目的建设符合《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14-2030年)、《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海洋功能区划及其他相关规划,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拟建项目的实施对海洋生态环境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在采取适当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措施后,可基本控制污染,使工程对环境与生态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因此,在建设单位切实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及本项目环评的补充信息。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浙江富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揽华路10号 联系电话:13705809888 (2)环评单位:杭州希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929号中交财富大厦1202室 联系电话:0571-87939858 (3)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文化路64号 联系电话:0580- 2023711 八、公示起止时间 自公示张贴之日第二日起,满10个工作日。
浙江富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