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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久意达机械有限公司机架等涂装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舟山久意达机械有限公司机架等涂装技术改造项目 2、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3、建设地点: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天籁路15号(现有厂区内) 4、工程内容及规模 由于企业目前工件的表面防腐处理采用外协及自行处理相结合的方式,无法保障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为提升企业技术水平,保证产品质量,同时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拟对厂区现有的涂装车间进行技术改造,规划车间内新增/改造1座脱脂房、1座打磨房、1条涂装/烘干流水线(包括1座喷塑房和2座喷漆房)及配套塑粉净化回收装置,同时车间南侧新增1套生产废水预处理装置、1套打磨粉尘净化装置及1套涂装废气净化装置,并在油漆仓库处新增1间独立的调漆房及配套废气净化装置,厂区其它生产单元/设施功能基本保持不变。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企业位于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天籁路15号(现有厂区内),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其位置汇总一览表
三、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环境空气影响:经预测,技改项目新增污染源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挥发性有机废气等污染物的排放均能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二级标准、DB33/2146-2018《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规定要求,且对评价区域网格点中小时值浓度及敏感点最大贡献浓度均能满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规定要求。此外,建设单位应做好各废气净化净化装置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定期检修,确保其良好的运行工况,杜绝非正常排放。在此基础上,项目对各保护目标处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水环境影响:企业运营期生活污水收集经隔油池、化粪池,脱脂等废水收集经混凝沉淀预处理后纳入北侧天籁路上的污水管网,最终由舟山市三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海,不会对附近地表水体及纳污海域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3、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企业厂区内的危废暂存仓库、危化品暂存仓库、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及各生产场所等均按规范严格进行防渗防漏处理,不会发生雨水冲刷及泄漏等问题,且使用的原辅材料均为桶装或袋装,并贮存于专门的原辅料仓库内,不直接接触地表。因此,建设单位在落实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不会对区域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4、声环境影响: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技改项目建成后各厂界噪声排放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4类标准规定要求,经距离衰减及建筑隔声后不会对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造成声污染。 四、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 1、废水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收集经化粪池、食堂含油废水收集隔油池、脱脂废水等收集经混凝沉淀预处理后纳入舟山干览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预处理,最终由舟山市三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新扩改一级标准后排海。 2、废气防治措施:在选用粉末涂料、水性及高固型环保涂料的基础上,调漆、涂装及固化/烘干等工序均在密闭的车间内进行,其中调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涂装工序废气收集经水旋混动喷淋+除雾+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解吸+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建设单位需委托专业单位对各废气净化装进行科学设计、施工及调试,以确保各废气净化效率达到设计要求,保证废气的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高噪声设备/设施等安装于室内,通过设备减振、车间墙体隔声及消声等措施能较好地降低噪声向外环境的辐射量。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置;金属废料、废钢丸及电焊焊渣等一般工业固废委托物资回收部门进行综合利用;各类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暂存于专门的危废仓库内,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类物料安全运输、规范存放和使用,危化品及危废仓库内设置围堰并配设事故废水应急池;同时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时立即停机抢修,待检修完成后方可投入生产;此外企业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备,并按计划落实应急演练。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建设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之列,符合“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项目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总量通过区域削减进行平衡;项目实施后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所在地环境质量要求,不会触及环境质量底线;项目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其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建设符合区域规划及其规划环评的要求,其风险防范措施符合相应的要求,且产品、生产工艺和设备等均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只要建设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等环保制度,认真实施本环评提出的废气、噪声、废水、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投产后强化管理,加强废气、噪声、废水及固体废物的有效防治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达到国家与地方环保相关规定要求,各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在可控范围,本项目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19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生态环境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 单位地址:舟山市定海区文化路64号 联系电话:0580-2663035 2、建设单位:舟山久意达机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天籁路15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580-8090376 3、环评单位:浙江同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舟山临城体育路18号海洋科学城A11-701室 联系人:吴 工 联系电话:0580-2619560 八、公众提交意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等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告!
舟山久意达机械有限公司 2023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