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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舟山市岑港水库挖库扩容工程环评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舟山市原水管理中心
2023-09-27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浙江省舟山市岑港水库挖库扩容工程

环评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浙江省舟山市岑港水库挖库扩容工程

2)建设性质:改建

3)建设单位:舟山市原水管理中心

4)建设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岑港水库库区范围内。

5)建设规模:清库扩容面积37.5m2,开挖方式自下而上,由内向外开挖,平均开挖深度5.5m,扩容200m3,扩容后,岑港水库总库容933,正常库容827m3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周边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如下表所示。

本项目主要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保护目标

保护性质或级别

与工程位置关系

1

定海区岑港龙潭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

主体工程及临时占地均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

2

古樟树

三级古树

距本项目临时用地边界约240m;距本项目主体工程红线约290m

3

生态公益林

省级

工程不占用,距本项目用地红线最近距离约20m

项目周围敏感点分布情况

环境要素

环境保护目标

方位

与本项目最

近距离(m)

主要特征

保护级别

大气环境

桥头社区

里王村

355

居民集聚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卢家

470

岩头王村

东北

36

地表水环境

岑港水库

/

/

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类水质标准

岑港水库取水口

/

/

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岑港河

/

/


声环境

桥头社区

岩头王村

东北

36

居民集聚区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 1 类标准

所在地块

/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废水排放的影响上。施工期间产生的泥浆水 经围堰收集通过导流沟流入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抑尘; 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 将汽车及机械设备冲洗水进行沉淀处理, 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施工道路洒水抑 尘、运输车辆冲洗等, 不外排;本项目在临时施工营地设置 2 个临时厕所, 施工人员生 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不外排。 因此施工期废水对周围水环 境基本无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后有利于改善水库水质, 保障饮用水安全, 同时增加水库库容,提高防洪能力和供水保证率,对当地水环境产生积极影响。。

2、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分析结论

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期间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尾气。

通过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等措施,可有效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施工 机械施工场地开阔, 有利于污染物的流动扩散, 车辆尾气不会对沿线环境空气产生明显影响。

项目正常营运期不产生废气,不会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噪声是短期污染行为, 一般的居民能够理解和接受。建设施工单位取必要的噪 声控制措施后,可有效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营运期不产生噪声。

4、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本工程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 弃土采用自卸汽车进行土() 方的运 输。当天挖掘的清淤土() 方流入土() 方市场;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在施工营地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以上固废经过上述处理后, 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过程对陆域生态环境影响不大。待项目完工后, 水库绿化用地将复绿, 堆场在堆放淤泥消耗完毕后覆绿,区域生态环境将恢复原状。

施工过程对底栖生物的影响最大,但清淤施工对底栖生物的影响不仅有负面影响, 也有正面的影响, 因为通过清淤, 改变了底栖环境, 为改善底栖动物的群落结构创造了条件。

6、水土流失分析结论

施工过程加剧了建设区水土流失,采取相关水土保持措施后, 可缓解工程对周边的水土资源及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如下表所示。

2 本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6.3-1  环保措施汇总一览表

环保措施

预期效

环境

1)施工现场设置围堰、截排水沟、沉淀池,对清淤范围降水、渗水产生的泥浆水进行收集、沉淀处理,回用于临时道路、施工机械等洒水抑尘,不外排;2)车辆、设备定期送往附近的专业公司维修、保养,不在施工场地进行。对施工车辆和设备严格管理,防止发生漏油等污染事故。在水库清淤场地内设置车辆及设备冲洗场所,弃土外运之前需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设置沉淀池对施工机械冲洗废水进行收集、沉淀处理,回用于施工机械、运输路的冲洗、降尘洒水,不外排;3)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厕所和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4)采取围堰分段施工,最后阶段围堰拆除时可先将编织袋堵在围堰两侧,减少泥沙对水体的扰动。

减少水体影

声环境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以后)禁止进行对居民生活环境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2)采用先进的施艺和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持良好的运行工况,降低设备运行噪声;要加强设备安装过程中的减震措,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3)理科学地布置施工现场,施工机械在满足作业需要的前提下应尽可能远离敏感目标布置;4)建议项目合理安排交通路线及输时间,经过住宅区路段时,禁止鸣笛,减速慢行,减少对交通运输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标排放

气环境

1)施工扬尘:①施工单位应采取封闭式施工,在场地沿工地四周设置连续围挡,并严禁在挡墙外堆放施工材建筑材料和渣土;②建筑材料轻装轻卸;施工场地堆场内存放的建材等遮盖率达100%;临时堆放的土方、砂料表面应定期洒水,防止干燥而产生大量扬尘,相关资料表明经常洒水,可使降尘减少70%~80%;③施工场地内堆放的弃土,覆盖率达100%,弃方应尽早清运;④施工工地中任何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如水泥、沙等),必须放置于储藏屋、储存库或采取覆盖措施。砂石料堆积边坡角度不宜过大,并适当保持湿润,防止骨料被风吹散,必要时堆放的土石料应用遮布盖住,避免风吹起尘;⑤在清理建筑残渣或废料时,应采用洒水并吸尘的措施,禁采用简单的翻板、拍打、空压机吹尘等手段;⑥施工主干道路面要定时清扫和喷洒水,控制施工现场扬尘,减汽车行驶扰动带来的扬尘;运送建筑垃圾及土石方的车辆需制定合理运输路线,运输路线沿途会经过村庄等敏感点,因此需规划好运输时间,尽量避免在繁华区、交通集中区和大型居民点等敏感区行驶。⑦车辆出工地前应尽可能清除表面粘附的泥土等;⑧运输砂石料、水泥、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上应覆盖篷布,以防物料撒落。

2)施工机械:采用符合环保标准的设备;

标排放

固体废弃

1)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3)土石方采用自卸汽车运输,最终流入土石方市场。

处置

生态环境

1)施工结束时进行复垦覆绿;2)施工结束后可适当在施工区域投放底栖动物,以加快水生生态的恢复

减少生态影

生态环境

水库内进行科学实施增殖放流,控制性种养水生植物;临时堆场在工程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平整和复耕,并采取播撒草籽或种植植被等绿化措施。

减少生态影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省舟山市岑港水库挖库扩容工程的实施符合相关规划和产业政策;采取了一系列的污染防治措施,各项污染物的排放均能满足国家、省规定的有关排放标准;项目选址符合《舟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0年本)》,项目建设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从预测的结果来看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的环境质量要求;通过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项目对周边的影响可接受。

因此,从环保角度来说,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六、主要征求事项

对该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对当地现有的环境质量的看法、项目实施后的主要环境影响、项目实施对本地区经济发展是否有利、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需要反映的其他事项。

七、建设、审批与环评单位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舟山市原水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268017867

审批单位: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

审批窗口联系方式:0580-2663035

环评单位:浙江新境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天茂广场27705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1-86215589

八、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期限及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本次征求意见方式为项目周边行政村公示栏和浙江政府服务网同步公示,征求意见的对象为项目周边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众,本项目公示期共10个工作日(2023927~1017日)。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

                                                                 

公示单位(盖章):舟山市原水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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